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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工学科群(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 药学院、食品与轻工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4-09-08

为切实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相关文件和2024全国推免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条件

被推荐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含校内转专业学生;不含专升本、专转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的我校应届毕业生;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上进;

3. 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 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名列前茅计算排名时使用学生相应课程的首次考核成绩,且截至本办法发布之日,被推荐人在本科阶段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程首次考核成绩合格。具体办法按照全年级专业总排名计算,即前三年必修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 专业排名35%以内。转专业的学生需根据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程进行考核;

5. 英语CET-4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高考外语为小语种的被推荐人,如以小语种替代英语,须参加全国小语种四级考试,成绩合格且不低于70分(含70分);

6. 身心健康,达到研究生入学健康标准。

二、综合考核打分细则(五个方面)

综合考核成绩 = 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 × 5% + 参加志愿服务加分 × 10% + 到国际组织实习 × 5% + 科研成果加分 × 50% + 竞赛获奖 × 30%;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1. 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

所占权重:5%;上限分值:100

有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历者(服役年限为两年),凭相关证明计100分。

2. 参加志愿服务

所占权重:10%;上限分值:100

积极组织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并表现突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党团组织表彰者,国家级表彰计100分,省部级表彰计80分。

3. 到国际组织实习

所占权重:5%;上限分值:100

学生本科期间参加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建立的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https://gj.ncss.cn/job.html)上公布的实习项目,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并提供相关单位开具的实习证明,实习期3个月及以上计100分;1-3个月计50分。

4. 科研成果

所占权重:50%;上限分值:100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学生本科阶段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者,单篇SCI期刊(一区/二区)收录论文计100分,单篇SCI期刊(三区/四区)收录论文计80分,单篇中文核心期刊收录论文计50分;若为共同一作,原则上以均分计入。

5. 竞赛获奖

所占权重:30%;上限分值:100

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励者(国际赛事参照执行),根据生工学科群现有相关竞赛,

(1) A类竞赛:个人奖励凭获奖证书计100分,团队奖励排名前三的获奖者凭证书分别计807060分;

(2) B类竞赛:个人奖励凭获奖证书计80分,团队奖励排名前三的获奖者凭证书分别计504030.

上述竞赛获奖等次为第一等次第二等次第三次、第四等次(不含单项、优胜奖等)的计分系数分别为10.80.60.4。国内赛事认定范围参照教务处发布的《南京工业大学学科竞赛与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目录(202312月更新)》执行。国际赛事参照此标准执行,且不低于国内赛事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生工学科群推免生专家审核小组将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将在推免系统和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三、推免成绩组成

总成绩 = 课程成绩 × 85% + 综合考核成绩 × 15%,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其中课程成绩 = GPA × 25

在名额限定范围内,若总成绩相等时,优先考虑在科研成果、学科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四、推免工作回避制度实施细则

生工学科群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学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五、信息公开及投诉途径等

推免生初选名单确定后,生工学科群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公示内容包含学生姓名、推免GPA排名、推荐顺序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本办法中未尽事宜由生工学科群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师生对推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校纪委、研究生院和生工学科群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校研究生院电话:58139194E-mail: yzb@njtech.edu.cn

校纪委电话:58139069E-mail: jubao@njtech.edu.cn

生工学科群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电话:58139906E-mail: whq@njtech.edu.cn,举报电话:58139903E-mailjwsgxy@126.com



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药学院、食品与轻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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