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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学生宿舍计算机管理办法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06-11-21
      随着现代网络技术和计算机的日益普及,越来越多的计算机进入高校学生宿舍,为了规范在学生宿舍中安装和使用计算机的行为,使之切实为推进教育技术现代化,加强学生的学习能力,提高广大学生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南京工业大学所有本、专科学生宿舍。
    第二条学生宿舍安装、使用计算机实行登记制度。凡需要在宿舍安装计算机的学生,必须到所在学院的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学校宿管科登记,未登记的计算机一律不得安装在学生宿舍内。
    第三条所有的计算机在用来上网时,不登录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及倾向的网站,不登录不健康的网站,违者由各院学办取消其使用资格和通知其家长领会计算机,并按《南京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条例严肃处理。
    第四条禁止播放和观看各种不健康的光盘,违者由各院学办取消其使用资格和通知其家长领会计算机,并按《南京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条例严肃处理。
    第五条学生在学习时间内,不得玩各种游戏、不看影蝶,违者一经发现将没收光盘并作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安装计算机的权利。
    第六条计算机的使用不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不能造成学习成绩下降,如出现学习成绩明显下降或旷课、迟到等现象,由各院学办取消其使用资格和通知其家长领会计算机,并做相应处理。
    第七条使用计算机时应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妨碍他人学习和休息,否则将由各院学办取消其使用和保管计算机的资格。
    第八条学生计算机要妥善保管、合理摆放,不能影响舍容。
    第九条本管理办法未列举的其它违纪为,可参照《南京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相近的条款给予处理。
    第十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校学生工作处。
                                                         南京工业大学
                                        2002年4月28日